论文降重

硕博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万方查重、维普查重、turnitin等知网查重系统的比较

时间:2019-05-12 02:33:22 编辑:知网查重入口 阅读:

学术界,特别是大学和科研机构,被称为“象牙塔”。希望这样一片净土能在一个日益功利的社会中得以保存。然而,近年来,在这片净土上发生了许多学术不端事件,如剽窃与欺诈、权利与奖学金交易等,如“王辉事件[1]”、“论文造假”事件[2]、“刘兴图院士事件[3]等,学术不端行为的频繁发生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我担心中国科技的未来。20世纪以来,科研经费已成为稀缺的资源配置。随着科研队伍的不断壮大,有限的资源和岗位必然产生竞争。长期以来,学术界一直在强调学风建设,但为什么学术不端事件不能被反复禁止呢?复旦大学葛建雄教授对这一系列学术欺诈事件暴露的学术评价薄弱,呼吁“我们需要独立学术机构的独立调查”。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建议,学术监督应开放、透明和公平,引入独立的第三方审查机构。

为了实现这一第三方独立审查机构,并使这一机构具有客观公正的态度和风格,在当今计算机信息的飞速发展中,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建立一个第三方组织,建立一个全面的系统来检测学术不端行为。这一平台的建设,对于提高科技发展水平,加快科技强刊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p;gt;

1什么是学术不端行为

1992年,由国家科学院、国家工程学院和国家医学研究所组成的一个由22名科学家组成的小组给出了学术不端行为的定义[5]:在申请一个项目时,在执行研究结果过程中发生的捏造、篡改或剽窃行为。也就是说,不当行为主要限于“伪造、篡改、抄袭”(FFP)(捏造、伪造、剽窃)。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利工作委员会提出了中国学术不端行为的七种形式[6]:剽窃、篡改和篡改实验数据、任意侵犯他人科研成果、重复发表论文、劣质学术论文和不负责任的教育,学术评价和项目申请突出个人利益,过分追求名利,鼓励浮躁作风。

中国著名生命科学家邹承鲁认为,中国的学术不端行为还应包括伪造学历和工作经验、贬低以前的成就、自吹自擂、提交不止一份草稿和签署他们没有贡献的论文。对商业广告等进行不切实际的宣传。[7]。

虽然上述定义存在差异,但实质内容大致相同,即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反科学界行为准则、弄虚作假、学术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抄袭或其他违反公共行为守则的行为。现存的主要学术不端行为大致分为以下四类:抄袭、伪造、篡改等。“其他”主要包括不当行为,如签名不当、一份草稿中的多个条目、一份学术成果的多个出版物(不包括科研里程碑的出版)。</p;gt;